二十八、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散货、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2)油、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3)1000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4)300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

(5)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6)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程;

(7)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类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散货(含油、气)、杂货和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VTS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工程(AIS系统)、水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CCTV系统)、海上通信导航工程(海岸电台、甚高频电台、海事卫星通信、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等)、内河通信导航工程(长途干线、江岸电台、甚高频电台等)等。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备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要求,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